与出版相关的税种有很多,全国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教材中提及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、所得税和附加税、印花税等,而与出版资格考试关系最为密切的莫过于所得税和增值税了。 当涉及计算销项增值税的时候,题目中出现过一些不同的增值税税率,比如13%、11%、10%、9%等。于是产生了对考试时到底以哪个税率为准的问题。近年来,国家一直在对增值税进行改革,增值税制度也一直在完善之中。自2015年出版资格考试教材修订出版以来,国家已经对增值税税率进行了3次调整,但因教材一直迟迟未有新版问世,所以考生复习所使用的2015年版教材里面增值税税率仍为13%。直到2020年版教材正式出版,增值税税率才修改为了目前现行的9%。 所谓增值税是以商品(含应税劳务)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。从计税原理上说,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、流通、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。实行价外税,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,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。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主要的税种之一。 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额与销售收入额的比例。现行增值税实行产品比例税率,从设立初始到目前有多个档次。对增值税税率规定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,最早可追溯到1984年版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(草案)》,其中将应税产品分为甲乙两类一共12个项目,增值税率划分为6%、8%、10%、12%、14%、16%一共6档,在这其中尚未包括有“图书、报纸、杂志”类目。到了1993年,国务院第134号令公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(后文简称为《暂行条例》),这是一个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,征收对象为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”。该《暂行条例》第一次设有“图书、报纸、杂志”类目,并规定销售或进口“图书、报纸、杂志”应纳入增值税的税率为13%。其后2008年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对《暂行条例》进行了一些修订,但销售或进口“图书、报纸、杂志”的增值税税率仍为13%。这也就是2015年版教材中给出的增值税税率为13%的依据。 根据2016年2月6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第一次修订以及根据2017年11月19日《国务院关于废止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〉和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〉的决定》第二次修订的结果,将“图书、报纸、杂志”修订为“图书、报纸、杂志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”,增值税税率从“13%”修订为“11%”。因此,在2017年考试的时候,实务定价计算题给出的增值税税率就是11%(基础稿酬所得税计算题给出的增值税税率为13%),而此时仍使用的是2015年版教材,教材与考试的实际没有吻合! 2018年3月28日,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,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,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,规定从5月1日起,将17%和11%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、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、符合条件企业可退换留抵税额等三项措施。也就是说,将原先销售或进口“图书、报纸、杂志”应纳入增值税的税率由“11%”降低到“10%”。因此,在2018年考试的时候,实务定价计算题给出的增值税税率就是10%。 2019年3月20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海关总署发布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,规定从4月1日起,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,原适用16%税率的,税率调整为13%;原适用10%税率的,税率调整为9%”。因此,2020年版教材中,将挂历的销售收入适用的“17%”的税率改为“13%”。将原先“13%”增值税税率改为“9%”。2024年考生考试的时候,请以教材修订的最新税率9%为依据进行计算(题目另有规定除外)。 考试的时候一定要以题目给出的具体税率数值为准,如果题目没有给出具体税率数值,则按9%的税率进行计算! (责任编辑:CNPWord) |